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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田公用农产品品牌名 青田侨乡农品城LOGO征集启事

时间:2017-05-19 10:02  来源:第一视觉  作者:佚名


活动主题

品牌名
青田县农产品产业特色明显,有五大主导产业(稻鱼、杨梅、山茶油、茶叶、竹笋两用)以及其它相关特色产业,其中有享誉全球的被联合国粮农组织列为“首批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”稻鱼共生系统,“青田田鱼”获得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。“青田杨梅”知名度全省前列,获得“浙江省十大精品杨梅”,浙江省农博会金奖产品称号。以青田“精品农业、绿色发展、高效农业、特色农产品”等内容为主题,开展“青田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名(标识) ”征集。




 
LOGO
青田侨乡农品城是为深入实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,在侨乡进口商品城后的又一商贸主体。产品来源“立足浙江,面向全国”,集聚全国精品养生农产品、“丽水山耕”的区域农产品等,产品流向“覆盖全国,面向世界”,依托我县海外侨商、在外青商走向世界。开展“青田侨乡农品城LOGO”征集。



活动目的

 为贯彻中央农业结构性改革,落实省政府“走出去”战略的需要,与丽水“绿色发展、科学赶超、生态惠民”发展战略深度融合,集思广益,创新农品名,打造青田区域农产品品牌和青田侨乡农品城知名度,进一步加快我县精品农业品牌化、商贸集聚化,经研究,决定举行征集大赛。

活动时间及流程

征集
1、5月15日至5月28日期间将自己的作品【青田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名(标识)和青田侨乡农品城LOGO】征集名以文件形式发送至qtqxnf@126.com注明创意思想,设计理念。
(注:必须含有并填写参赛表格)
2、从5月15日至5月28日,外地作品以收到邮戳日期、签收日期或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准。
3、5月29日由相应人员对参赛作品进行筛选,选出优秀创意品牌名,最后通过座谈评审会得出结果。
 
座谈评委会
1、5月30日举行座谈评审会。
2、由对应创意者对设计进行设计理念阐述。
3、由座谈评审会专家与会者现场投票选择。
4、工作人员统计票数。
5、最后由评委宣布获奖名单。

 

征集规则

征集对象

社会各单位、组织和个人均可参与。

征集内容

1、青田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名(标识)
2、青田侨乡农品城LOGO 

征集要求

1、品牌名要求能够体现青田农产品区域的品质特性和文化内涵,起到宣传青田生态环境、青田风貌和精品农业的作用。本次征集品牌名主要用于我县主导农品及特色农产品:包括但不限于青田稻鱼米、青田杨梅、山茶油、高山茶叶、竹笋产品、粉干、北山索面等等。
2、青田侨乡农品城Logo能够体现青田侨乡农品城的内涵。LOGO具有创意、简洁、大气、有品质感。在环境中应具有较强的视觉识别能力,醒目突出,让客户记住。

参赛作品评选及展示

1、评审标准:

  作品评选以下列原则为标准:
 1)主题——是否体现绿色、简约、低碳,浓厚地方特色文化
 2)创意——品牌名创意是否独到新颖,令人耳目一新
 3)市场性——是否具备让人印象深刻,易于记忆的特点
 4)环保——是否具有环保理念

2、评选办法:

评选活动遵守有关法律法规,奉行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的原则,先由组委会初步审核筛选出较好的创意,然后举行座谈评审会,与会者共同参与讨论评选,组织评委对各参赛作品进行评审投票(评委一人两票,其他与会者一人一票),以得票高低排序,得出最后结果。评选结果于座谈评审会结束当场公布决定。


活动主办单位、总负责人、总策划

青田县供销社
 
青田县侨乡农业发展有限公司
 
青田县孺子牛农业咨询有限公司

附件 

附件:报名表下载

奖金


青田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名(标识)奖金

 

奖项

名额

奖金

一等奖

1名

2000元

二等奖

2名

1000元

三等奖

3名

800元

 

青田侨乡农品城Logo奖金

奖项

名额

奖金

一等奖

1名

2000元

二等奖

2名

1000元

三等奖

3名

800元



温馨提示:
(一)参与征集作品必须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、《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》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设计。
(二)参与征集作品必须是作者未在任何地方公开发表过的原创作品,作者必须对自己的作品负责,出现任何抄袭、一稿多投的情况,都将取消作者作品评选资格,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。参赛者必须遵守有关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、法规,如涉及著作权、肖像权或名誉权等纠纷,均由参赛者本人负责,与主办方无关。
(三)入选作品在主办方支付相应奖金后,作品知识产权归主办方所有,主办方享有作品的所有权、修改权及全部使用权。投稿人不能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或者使用本应征作品。主办方在以后使用获奖作品过程中,如产生涉及著作权、肖像权或名誉权等纠纷,由原参赛者承责。未获奖的作品著作权依然归作者本人所有。主办方如需使用未获奖作品,将与原创参赛作者联系,协商并支付相关费用。
(四)本次征集不收报名费。所有应征作品无论使用与否,一律不予退回,请自留底稿。征集作品相同者以先投稿者为准。
(五)作品必须填写参赛表格,注明品牌名、创作时间、作者姓名、通讯地址、邮政编码、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等相关内容。 
(六)凡参加本次征集即视为认可本次征集各项规则,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大赛主办方。
 
青田县侨乡农业发展有限公司
2017年5月1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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